幫助中心 | 我的帳號 | 關於我們

中國內河沿海海事法律衝突及協調問題研究--以貨物運輸為中心

  • 作者:周新
  • 出版社:中國政法
  • ISBN:9787562082132
  • 出版日期:2018/04/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63
人民幣:RMB 69 元      售價:
放入購物車
加入收藏夾

內容大鋼
    周新著的《中國內河沿海海事法律衝突及協調問題研究--以貨物運輸為中心》以貨物運輸為中心,以中國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事法律衝突、中國海事法律「分軌制」下人際法律衝突以及涉中國內河之界河、多國河流(瀾滄江—湄公河、黑龍江—阿穆爾河)國際法律衝突為基點,比較相關法律規定,剖析法律衝突,並探討法律衝突協調路徑。本書研究成果,有助於協調中國內河沿海所涉海事法律衝突,完善法律適用,和諧貨物運輸關係,對「一帶一路」倡議在周邊國家、地區的推進與落實,促進運輸便利化,亦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作者介紹
周新
    周新,男,安徽樅陽人,大連海事大學法學碩士,復旦大學法學博士,安徽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歷任北京權亞律師事務所、北京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律師,從事涉海與涉外民商法、國際法教學研究與法律實務工作。在《法學論壇》《法學雜誌》《中國海商法研究》等期刊發表論文近十篇,參編《海事訴訟與海事仲裁法》,主持安徽師範大學博士科研啟動金項目「內河海事法導論」(2014bsqdjj09)、安徽省教育廳重點項目「『一帶一路』戰略下貨物綜合運輸法制建構研究」(SK2016A041)等課題。

目錄
前言
緒論
    一、國內外相關學術研究概述
    二、本書的理論意義與實踐意義
    三、研究目標與主要創新點
    四、本書的研究方法與寫作思路
    五、基本概念界定
    六、幾點說明
第一章 涉中國內河沿海的貨物運輸往來
  第一節 中國內河沿海貨物運輸
    一、中國內河沿海運輸體系概況
    二、內地內河水路貨物運輸及通往港澳台的貨運航線
    三、內地沿海港口之間及通往港澳台的貨運航線
    四、港澳台間海上貨物運輸往來
  第二節 涉中國內河之界河與多國河流貨物運輸:以黑龍江一阿穆爾河、
    瀾滄江一湄公河為主體
    一、中國周邊界河與多國河流通航情況概述
    二、黑龍江一阿穆爾河貨物運輸
    三、瀾滄江一湄公河貨物運輸
第二章 中國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事法律趨同與差異
  第一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海運國際公約、國際慣例與四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制度
    二、四地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的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節 海運國際公約視角下的四地區際提單運輸法律制度趨同與差異
    一、承運人之界定
    二、承運人的責任基礎
    三、承運人的責任期間
    四、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五、承運人法定責任減免之禁止
    六、承運人的免責條款
    七、承運人的單位責任限制
    八、訴訟時效
    九、承運人「履行輔助人」之法律地位
    十、遲延交付
    十一、托運人制度
    十二、提單
  第三節 四地區際租船運輸合同法律制度的趨同與差異
    一、內地(大陸)
    二、香港
    三、澳門
    四、台灣地區
    五、四地區際租船運輸合同法律制度的趨同與差異
  第四節 四地區際多式聯運合同法律制度的趨同與差異
    一、內地(大陸)多式聯運制度
    二、香港多式聯運制度
    三、澳門多式聯運制度
    四、台灣地區複合運送制度
    五、四地區際多式聯運合同法律制度的趨同與差異
第三章 中國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事法律衝突與協調
  第一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衝突

    一、法律衝突的前提
    二、內地(大陸)港澳台四地「區際(海事)法律衝突」命題考辨
    三、四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衝突綜述
  第二節 區際法律衝突的調整方式
    一、應對區際法律衝突的統一實體法方式
    二、應對區際法律衝突的衝突法方式
  第三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事法律衝突協調路徑概述
    一、統一實體法應對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事法律衝突的基礎與
    匆b戰
    二、內地(大陸)港澳台可用於解決區際海事法律衝突的衝突法現狀
  第四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衝突法制度
    一、內地(大陸)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衝突法規定
    二、香港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衝突規範
    三、澳門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衝突規範
    四、台灣地區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衝突規範
  第五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衝突法制度的
    趨同與差異
    一、內地(大陸)港澳台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衝突規範的趨同
    二、內地(大陸)港澳台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衝突規範的差異
  第六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統一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關係
    法律適用法的構建
    一、合同準據法與合同自體法
    二、四地涉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領域衝突法制度的回顧
    三、四地統一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關係法律適用法的構建
  第七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統一實體法的路徑
    選擇
    一、內地(大陸)港澳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統一實體法的路徑模式
    二、內地(大陸)港澳台海上貨物運輸統一實體法路徑選擇
    三、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統一規則建議稿
第四章 中國內地內河沿海海事法律在「分軌制」下的人際法律衝突及
    協調
  第一節 內地內河沿海海事法律所涉「分軌制」:以貨物運輸為中心
    一、內地海事法律「分軌制」概述
    二、內地內河沿海水路運輸與國際區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制度的
    「分軌」
    三、內地內河沿海水運貨代與國際區際海運貨代法律制度「分軌」
    四、內地內河海事法律與沿海海事法律之間的「分軌」
    五、內地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賠償法律制度「分軌」及其演進
  第二節 「分軌制」衍生人際法律衝突
    一、「分軌制」帶來人際法律衝突:問題的提出
    二、「分軌制」下的人際法律衝突
  第三節 內地內河沿海海事法律「分軌制」下的海事人際法律衝突一
    一、內河沿海貨物運輸領域的海事人際法律衝突
    二、內河沿海貨物運輸其他相關領域海事人際法律衝突
    三、法律歧異與海事人際法律衝突
  第四節 「分軌制」應對與海事人際法律衝突的協調
    一、海事法律「分軌制」的存與廢
    二、海事人際法律衝突協調:一個應對「分軌制」的不同視角
    三、海事人際衝突法的構建
    四、海事人際衝突規範構建的若干建議

  第五節 內地(大陸)港澳台區際海事法律衝突下的人際海事法律
    衝突等下位法律衝突問題
    一、四地區際衝突法治的初步構建與下位法律衝突
    二、四地應對區際法律衝突下之下位法律衝突的規定
    三、四地相關規定評述
第五章 涉中國內河之界河及多國河流海事法律衝突與協調
  第一節 黑龍江一阿穆爾河貨物運輸的法律衝突與法律適用
    一、黑龍江內河貨物運輸的法律適用
    二、黑龍江中俄界河貨物運輸的法律適用
    三、黑龍江一阿穆爾河江海聯運的法律適用
  第二節 瀾滄江一湄公河貨物運輸海事法律衝突與協調
    一、中老緬泰瀾滄江一湄公河通航的法律基礎
    二、柬越通航的法律基礎
    三、中國涉瀾滄江一湄公河貨運海事司法實踐
    四、瀾滄江一湄公河貨物運輸所涉各國海事法律衝突
    五、瀾滄江一湄公河全流域通航與海事法律衝突的協調
結論
附件
參考文獻
後記

  • 商品搜索:
  • | 高級搜索
首頁新手上路客服中心關於我們聯絡我們Top↑
Copyrightc 1999~2008 美商天龍國際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3號1F 105號1F-2F
讀者服務部電話:02-2381-2033 02-2381-1863 時間:週一-週五 10:00-17:00
 服務信箱:bookuu@69book.com 客戶、意見信箱:cs@69book.com
ICP證:浙B2-20060032